校友捐款
捐赠人 金额
院系
五系八一级
全体同学
为新校区捐种
银杏树一棵
(2005.9.8)

捐 赠 附 言

母校明天会更好!
五系八一级
全体同学
(2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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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会
英文译名为:Xidi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简称:XDUAA)
----第二条 本会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联合发起成立,全国性联合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团结,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广泛影响。
----三、发扬母校的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积极提出办好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展各种活动,为母校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四、为振兴中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五、按照核准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本会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市场开发、兴办教育、培训师资、科教咨询、文体活动等。
----二、加强与国外校友的联系,共同探索引进人才、科学技术和筹措办学资金。
----三、协同各地校友会配合母校作好招生的宣传、动员工作,推荐优秀学生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受学校的委托,跟踪调查历届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
----六、征集校友回忆录,编辑出版校史资料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通讯》。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时期(包括江西瑞金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军委通信学校(延安通校),冀鲁豫军区通信学校,晋察冀军区无线电训练队,研究班,晋察冀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华北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军委三局电训队,晋绥与陕甘宁五省联防司令部无线电训练队,军委气象通信班,通信学院,通信兵学院,军事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研究生、博士后、进修生、留学生、夜大学生、函授生和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的学员和在上述学校工作过的教师、干部、职工以及各附属学校的教职工(合法公民)。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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