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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时期(包括江西瑞金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军委通信学校(延安通校),冀鲁豫军区通信学校,晋察冀军区无线电训练队,研究班,晋察冀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华北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军委三局电训队,晋绥与陕甘宁五省联防司令部无线电训练队,军委气象通信班,通信学院,通信兵学院,军事电讯工程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研究生、博士后、进修生、留学生、夜大学生、函授生和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的学员和在上述学校工作过的教师、干部、职工以及各附属学校的教职工(合法公民)。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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