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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7届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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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07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有关硕士学位授位文件精神和校学位委员会2004年3月24日会议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从2006年12月15日起,各学院开始受理本校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工作 (具体内容可参见附件),2007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于2007年1月5日之前提交各学院。
2.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分为2007年1月16日-20日 和3月1日-10日两个阶段。答辩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申请人的思想表现、课程成绩、学位论文水平等审定硕士学位。同时将有异议的人员情况,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人员情况表》于2007年3月13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3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执行。
三、发表论文要求与审查
(一)发表论文要求
各学院根据校学位字[2002]14号文件相关的规定,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
(二)审查与确认
1.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的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均以1篇认可;除此之外,不予认可。
2.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仅收到录用通知的,须附上论文原稿。
3.硕士研究生如在限定时间内,不满足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已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可先行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满足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审议其学位(延长期限最长为一年)。毕业时间从论文答辩通过之日算起,获学位时间,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算起。
四、学位论文过程评估
为了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加强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将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抽查评估。
1.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之前,研究生院将抽查各学院申请学位人数的5%,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学位申请的全过程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学位论文、学位审批书及相应材料、发表论文情况、答辩情况等,抽查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2006年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学院和导师,2007年将加大抽查比例。
3.抽查名单、报送材料及评估方式等将于2007年3月16日前公布。
五、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具有学历的工程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按此通知第一、四项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关于学位申请的具体事项说明
以下是受理学位申请的具体操作如下,各学院可参照做出相应的实施要求。
1. 受理学位申请时,向申请人下发《硕士学位审批书》、《学位论文撰写标准》(学位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打印,对不符合该标准的学位论文不予受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情况表》等表格(所有表格在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处下载,或者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学位授予”栏目下的“学历硕士相关表格”处下载)和学位论文封面(每人13张,各学院于12月18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学位论文封面)。
2. 申请人认真阅读《硕士学位审批书》中的有关要求,并填写好相关栏目后交各学院。
3. 申请人应将中、英文详细摘要各两份(导师签字),《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于2007年1月5日前交各学院。
4.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必须在2007年1月10日前送交评阅人进行评阅。
5. 申请人需自行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并将经图书馆签章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单(二联)”交与各学院,各学院须凭接收单与校图书馆进行核对,包括格式是否正确及内容是否齐全。
6.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6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存放校档案馆(学院负责学位论文存档,存档学位论文不得有缺失),
4本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提交校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存放(校图书馆、国家图书馆、清华同方、中情所)
7.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情况表》,并附上研究成果的附件(与原件核对,认可后请审核人签字),于答辩前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查。
8.《硕士学位审批书》收齐后,辅导员填写 “政治思想表现”一栏,学院审核后交硕士生导师填写意见。
9.《硕士学位审批书》须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后,申请人方可答辩。
10.若不能按以上进度提交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必须填写好“推迟论文答辩申请表”(在研究生网站上下载),经过逐级审批后,于2007年1月5日前送各学院办公室备案。不办理推迟答辩手续而自行决定推迟答辩者,过期不予受理。
11.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答辩者,应于答辩前1个月填写好“提前答辩申请表”(在研究生网站上下载),并办好提前答辩手续,同时将学位论文和中、英文摘要按上述要求交至各学院办公室。
12.根据2005年3月24日校学位委员会议决定,从2005年开始转入硕博连读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博士学习期间,不受理硕士学位申请。如果从硕士入学学习时间满5年后,确实无法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和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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